交通事故是调解还是诉讼在交通事故中,可以有两种途径来解决纠纷,一是调解,即通常所说的“私了”,一种是诉讼,即通常所说的“打官司”。要调解,必须双方自愿才可以,如果一方不愿意,剩下的选择:要么放弃权利,要么通过诉讼维护权利。诉讼途径中,尽量委托专业的律师。律师的作用不单单是打官司,还可以在处理的案件过程中,通过“调解”策划,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利益最大化。到底是和解还是诉讼,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:和解结案的好处是:快,一次性了结。弊端是:钱少,无精神损害抚慰金,无被抚养人生活费,残疾赔偿金按户口所在地的城镇或农村标准赔偿。另外,和解后如伤残有遗留问题,则没法再解决。诉讼的好处是:钱多,有时比和解多数倍;简便,当事人只需在起诉时及拿赔偿款时签两次字就可以了。如伤残有遗留问题,还可再次起诉解决。弊端是:时间较长,快则两三个月,慢则要一年左右。如果你的伤比较重,上有老,下有小,我们认为通过诉讼比较有保障,原因:一,很多赔偿款项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,不必担心拿不到钱;二,万一留下后遗症,将来还可以继续找他;三,一般通过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额比和解所获得的赔偿额高得多,至少在数万至数倍之间。在和解问题上,律师还需要提醒伤者的是:签字时你一定要拿到钱,否则,不要乱签字。我们看到太多签字了只拿很少钱的情况。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在交警大队或保险公司和解时,未要求保险公司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,最后伤者欲哭无泪。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比较多,就包括和解、调解、仲裁以及诉讼。而实际交通事故选择和解还是其他的方式,当事人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,而不是一味的听别人的意见,这样选择的处理方式最终也是不能帮助自己很好的处理交通事故的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。声明:本文部分内容来源网上,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,我们将立即处理。